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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学习同行业协会

先进经验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成立,9月15日取得法人登记证书。为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和社团工作方针,促进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发展,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组成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于2023年11月6日至11日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会长权雨明、副会长管祖金、秘书长艾明岩分别带队到中国水利企业协会、工程协会、勘测设计协会以及云南省、湖南省、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等六家协会开展调研,围绕协会如何做好“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四项服务、自身建设及联合开展业务等方面进行学习和交流。

二、调研体会

学习调研的六家水利行业协会均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已成为政府离不开、会员信得过、社会有影响的先进水利行业协会从其成功经验看,主要因素如下:

一是得到业务主管部门支持和授权是协会生存的根本。水利部及各省水利厅均对本级协会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和支持,通过授权或采购服务的方式,将信用等级评价、安全标准化评审、三类人员考核等事项交由协会负责承接。同时,为促进行业发展,全力支持并认可协会开展的工程优质奖评选、QC小组评价、施工工法评价以及其他评优评选活动,将考评结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抓手。

二是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主动服务政府是协会发展的动力。协会要把服务政府作为工作重心,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宣传贯彻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通过构建和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行业调研、业务培训、团体标准制定、组织各类竞赛等方式,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一支看得见、抓得住、有效果的管理助手。

三是服务行业和会员是协会长远发展的基石。密切关注行业形势,积极培育咨询、培训、考试、论坛、认定、奖励等一批品牌服务项目,为行业企业发展搭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另外还要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诉求,研究制定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和行业质量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了解会员需求,关注会员动态,搭建会员与政府沟通对话的桥梁,通过座谈、培训、咨询、宣讲、研讨、论坛、编写指南等多种方式,帮助会员企业第一时间知悉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利用网络平台加强政策宣讲,引导行业和会员企业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激发活力。

四是履行社会责任是协会可持续发展树立品牌形象初心协会应积极将行业与社会进行联结,利用行业品牌和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浓厚氛围。另外,协会可与业务主管部门帮扶的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自身或组织会员单位共同开展乡村振兴、扶弱济困等帮扶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需要省厅支持的工作

经过调研,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对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大背景下,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发起单位强力支撑和近300名会员的信任下,必将大有作为协会将充分学习吸收各家协会先进经验,并结合协会工作实际拟定下步工作思路如下

(一)开展省级水利行业评优

按照全国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评比表彰项目须经各省党委和政府审批,由各省评比表彰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目前辽宁省水利行业评优奖项只有“辽宁水利科学技术奖”,由辽宁省水利学会组织实施。辽宁水利行业缺少优秀工程、文明工地、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设计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监理等奖项。

1.省级优秀工程奖项设立路径

一是借鉴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的经验,我协会可通过发布“团体标准”的方式设立相关奖项评选导则,坚持非营利性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会员内部开展评比工作。

二是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建筑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中增设水利工程奖项,并纳入我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名录中。

三是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机构申请原辽宁省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开展的“辽河杯”水利工程优质奖,纳入我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项目名录中。

2.其他奖项设置路径

省级优秀工程、文明工地、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设计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监理等奖项,目前只能以“团体标准”方式设立。

3.评奖结果的应用

奖项的设立需经省水利厅的认可和支持,通过“团体标准”设立的奖项,水利厅可在年度工作安排/报告中对此类奖项的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应用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招投标等体系中,以促进我省水利行业发展。

4.申请国家级水利评优项目推荐权

经省水利厅同意后,向中国水利企业、工程、勘测设计等国家级协会提出全国水利“双优”、QC小组竞赛、水利建设工法、文明工地等评优项目的省级推荐申请。

(二)开展信用评价

一是助力省水利厅开展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借鉴湖南、云南等省经验,制定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展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用于招投标等工作。协会承担信用评价办法的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同时可协助省水利厅做好“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二是经授权开展水利部组织的信用评价省级初审工作。将由省水利厅审核确认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项目中的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两项内容,授权协会开展初审工作。

(三)承接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经省水利厅授权或购买服务,协会可承担我省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初审和二级达标评审,由省水利厅负责审定。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营都可以由协会承担并负责相应工作的开展。

(四)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团体标准是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制定的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协会组织团体标准制定的范围,可根据需要包括相关奖项评选导则、其他行业自律标准等。

根据会员的建议和我省水利检测市场实际,协会计划在2023年底前组织开展“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费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为检测市场各方报价、收费等提供参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团体标准制定后需到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信息。

(五)培养壮大行业发展必需的人才人力队伍

一是承接“三类人员”考核及培训工作。经省水利厅授权,协会可承接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前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目前该项培训水利厅委托东北大学组织开展,协会先期可与东北大学联合组织,经验成熟后可独立承担此项工作。

二是围绕辽宁水利中心工作,协会组织开展施工企业“五大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法务、综合办公培训及时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新要求新标准新做法,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营都可以由协会承担并负责相应工作的开展。

(六)创建辽宁水利期刊

目前我省水利行业无科技期刊,缺乏行业创新发展和科技引领的交流平台。原《辽宁水利》内部期刊已停刊,借鉴外省经验,协会配合省水利厅,恢复《辽宁水利》期刊或收购其他期刊。主要路径有以下三个:

一是争取将原《辽宁水利》办成公开发行期刊。经省水利厅申请,由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后,办成公开发行期刊。

二是恢复《辽宁水利》内部期刊。此期刊作为省内水利科技人员论文发表和技术交流的平台,可由协会向省新闻出版局申请准印证号。并在职称评定时由省水利厅予以认可。

三是研究收购并变更其他与水利行业相关的公开发表期刊。如收购国家级期刊《水土保持应用技术》,该期刊为双月刊,主管部门为水利部,主办单位为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地点在辽宁省朝阳市,主编包括省水科院总经理那利。请省水利厅协调主办单位,协会配合研究收购事项。

(七)开展咨询服务

协会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并与国家级和其他省级协会建立了专家库共享机制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大背景下,在国家级协会的支持和帮助下,共同为政府做好服务,在辽宁大水网建设、项目后评价及评审推荐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为省水利厅当好智库。同时,也可以在项目评审、项目稽查等方面提供定制化服务。

(八)履行社会责任,做好行业及会员服务

一是开展行业需求、会员需求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材料,全面了解会员想法和诉求,解决会员实际困难,搭建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桥梁

二是履行协会公益职责。开展公益活动和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月、节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和竞赛活动。围绕乡村振兴发展,组织会员深入到省水利厅帮扶点开展振兴服务公益活动,共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助力人才培养。在省水利厅授权后,与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会承接我省水利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及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等继续教育工作与省内外高校建立有效链接,开展培训、实习、招聘会等活动有效促就业、保就业,为会员单位输送高质量人才。

四、结语

通过本次调研,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对今后的发展充满信心,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大背景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水利厅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治十六字水方针,在充分学习吸收各家协会先进经验的同时,以创建5A 级社会组织为愿景,努力把协会办成政企链接的纽带、会员交流的平台、创新发展的高地、行业自律的典范。

 

 

辽宁省水利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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